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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5 08:02

老三台

老三台(或三台)指的是台湾最早创办的三家无线电视台,分别是台湾电视公司(1962年10月10日开播)、中国电视公司(1969年10月31日开播)以及中华电视公司(1971年10月31日开播)。虽然现今台湾的电视台数量早已增加,对于很多出生在1960-1980年代的台湾人来说,他们从小就看老三台的节目长大,对老三台有一份特殊的感情。而在此之后开播的电视台也因此被统称为第四台。

创立的背景

二战之后,电视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在世界各地开始普及。为适应情势,建立电视台的呼声在台湾开始出现。1960年5月20日,中国广播公司与日本电气株式会社合作,试播现场电视节目《中华民国第三任总统就职大典》,广播台设于圆山一百四十米的高地,十公里以内若无高大的建筑物阻挡,都可以收到节目讯号;这是台湾第一次的电视实况转播,当时仅有五十台电视机。1961年,中华民国教育部部长黄季陆呈准行政院责成国立教育资料馆设立“教育电视广播实验电台”(NETV,简称“教育电视台”),并由国立交通大学电子研究所与私立中国电子工程传习所分别负责工程与节目之筹备事宜。1962年2月14日,教育电视台正式成立并试播,成为台湾第一家电视台。由于教育电视台不播广告,教育电视台的经费完全依赖教育部的预算。教育电视台平常日每天12时50分开播、16时10分收播,星期日9时整开播、12时03分收播,每周广播时间共计23小时。教育电视台的收视范围仅有台湾北部地区,收视率仅有1.40%。

台湾电视公司

台湾电视公司建立于民国51年10月10日(1962年10月10日),是台湾第一家电视台,英文缩写为Taiwan Television、Taiwan TV、TTV。首任董事长为林柏寿,首任总经理为周天翔,资本额为新台币三仟万元。其前身为台湾省政府教育局教育资料馆设立的“教育实验电台”。1962年10月10日中午12:00举行开播仪式,由时任第一夫人宋美龄按钮,晚上19:00时整台湾电视公司正式开播,开启中华民国电视史。1969年9月7日,台视发射全台湾第一个彩色电视信号。2000年8月13日,赖国洲就任台视董事长,胡元辉就任台视总经理。2007年实行民营化后,非凡电视台成为台视的最大股东。台视现任董事长黄菘、总经理周法勋,目前有台视主频等四个电视频道。

2014年12月29日主频成为首个HD讯号播的无线台主频,2016年12月21日新闻台也升级HD讯号播出。

中国电视公司

中国电视公司是台湾第二家电视台,建立于1968年9月3日,1969年10月31日下午18:30时整,由当时的副总统严家淦主持按钮仪式,中视正式开播。中视的开播,改变了台湾岛内无线电视仅此一台(台视)的局面,并一次完成全国电视播映网络,全部以彩色播映,将中华民国的电视由黑白时代带入彩色时代。后中视因资金问题而成为中国国民党党营媒体。1999年8月9日,中视股票公开上市,成为台湾第一家股票公开上市的媒体。2005年12月24日,中国国民党将中视的控股权售予一财团,该财团由一个总部设于香港,由“荣丽投资公司”(《中国时报》董事长余建新等持有)持有两成权益,台视及其四个日资股东(富士电视台、NEC、东芝、日立)合共持有一成权益,其余七成权益由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当中没有台湾人)持有的财团营运。2008年加入旺旺中时媒体集团。中国国民党已经退出中视经营。现任董事长邱佳瑜、总经理胡雪珠。目前中视有中视数位台等四个电视频道。

2016年2月15日起主频升级HD讯号播出。原中视HD台更名中视菁采台,原中视综艺台更名中视经典台。

2017年7月31日,中视新闻台升级HD讯号播出。

中华电视公司

中华电视公司是由中华民国教育部、国防部、企业界人士与侨界领袖等共同投资设立的台湾第三家电视台。1971年10月31日下午16:30时整正式开播。是中华民国政府持股较多的无线电视台之一。2004年7月,深绿色彩鲜明的台湾资深艺人江霞成为官派的华视总经理。由于华视实行总经理制,总经理说了就算数,因而在网络上有不少人认为:华视新闻在徐璐担任总经理期间好不容易建立的公正性会被江霞摧残。他们在PTT上号召“拒看华视”,直到江霞在2006年3月卸任为止。

2006年7月1日,公共电视台与华视合组成台湾公共广播电视集团。现任董事长由公视董事长陈郁秀兼任;现任总经理庄丰嘉。也是公广集团唯一播送商业广告的。目前拥有华视主频等六个电视频道。

2015年10月1日,主频升级HD讯号播出;2017年2月3日,华视教育文化台和华视新闻资讯台也升级HD讯号播出。另外因配合制播立法院院会是日开播国会频道1台和国会频道2台,原华视综合娱乐台停播。2017年12月15日,华视教育文化台改为华视教育体育文化台。

演艺人员制度

老三台的演艺人员分为两大类:“基本”与“特约”。刚进入演艺圈或资浅的艺人,就与电视台签约成为“特约歌星”或“特约演员”;有一定知名度或大牌的艺人,就与电视台签约成为“基本演员”或“基本歌星”;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有来头的艺人,一进来就能与电视台签约成为“基本演员”或“基本歌星”;有些签两年“特约”的艺人,因表现优异而能升格为“基本演员”或“基本歌星”。“特约”的通告费是“基本”的一半。

原则上,一个艺人只能与一家电视台签约;一个艺人若无其所属电视台的同意,不可参加另外两家电视台的节目录影。任何一家电视台均可向另外两家电视台申请借调艺人。有些艺人根本不想被合约绑死,这样才可以游走老三台。演艺人员制度直到1980年代末期才全面废止。

解严前的老三台
  • 1970年5月,由于台视与中视恶性竞争,导致电视广告泛滥,大量播映歌仔戏、布袋戏,竟然形成“农民不耕田,工人不作工,小学生逃学,人民不接受政府防疫注射,全国半数以上电影院关门”之现象。(李瞻 1984)
  • 1972年11月16日,大众传播学者李瞻在立法院教育、交通两委员会审查《广播电视法》草案时,建议由政府单位协调老三台合并为一家公营的电视公司,使电视节目走上正轨。
  • 1972年11月18日,中华民国总统府资政陈立夫在中华民国电视学会“电视问题座谈会”中,针对“改进现今电视制度”议题,提出了三个办法,并主张将老三台由商营改为公营。
  • 1984年起,老三台必须按照新法规定,缴交电视发展基金,以支持公共电视。
  • 1986年9月15日,台视向行政院新闻局广电处反应,希望周末的电视节目开播时间提前为11时30分,以利节目安排,并服务更多的观众群。台视指出,原本的电视节目开播时间为11时50分,当初电视播出时间设限是因节约能源,如今此理由已不存在,这可由午间增播时间的实施得到证明。
  • 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众传播处前处长索慕兰(Prof. E. Lioyd Sommerland)之分类,老三台无论是属于“公商并营电视”还是“商营电视”,事实上都有60%的股份是来自公家,但纯粹是以商业方式经营;没有一个电视台领受过政府补贴或享有免税优待,盈亏必须完全自行负责。(楚崧秋,〈对当前国内电视的一些看法〉,《一个电视新生的告白》第53页。)
  • 在外观上,老三台都是以商业电视型态发展;但是,事实上,老三台都是并不纯粹的商业电视台:资本结构上,老三台都有大比例的公股;以当时的《广播电视法》或当时最新公布的《电视节目制作规范》等来看,老三台又具有公共电视性质。因此,老三台不是纯民营商业电视,也不是政府或公共电视;老三台的生存方式是完全商业性的自给自足方式,老三台的发展路线却又不得不受许多主观、客观、内在、外在的局限。(楚崧秋,〈电视的昨日、今日与明日〉,《一个电视新生的告白》第64页。)